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9〕17号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九年十 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