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两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18:03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加强个人报告和发热患者就诊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履行的职责。以下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管理的通告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请认真阅读:


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管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确定在全市施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居家、工作或外出,必须每日两次(上午、下午)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必须如实报告,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村居报告。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写字楼、建设工地等)必须在庭院入口和单位内部两次测量体温,村居在出入口处对进入和外出人员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由单位或村居负责登记并向就近发热门诊报告,并引导发热患者自驾或联系 120 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8 日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泉城市民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各行各业返岗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到了关键阶段,在决战决胜的紧要关口,唯有人人参与,方能众志成城,打赢这场必须胜利的人民战争。

      一要做好“防护”。要增强预防意识,咳嗽或打喷嚏要遮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口罩;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出行尽量选择步行、骑行和私家车;用餐避免人员密集,尽量打包带回用餐;搞好居室环境卫生,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外出佩戴口罩,回家立即洗手、勤换洗衣物,做好消毒杀菌。

       二要量好“体温”。市民居家、工作或外出,每日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的必须如实向单位或村居报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必须在庭院入口和单位内部每天对所有人员两次测量体温,村居在出入口处对进入和外出人员测量体温,超过37.3℃的,由单位或村居负责登记报告,并引导患者自驾或联系120转运就诊;避免因瞒报、漏报、迟报,受到相关责任追究。

      三要搞好“配合”。自觉支持所在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防疫管理、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配合调查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疫情防控调查登记工作;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重点行业要严格执行体温测量、消杀防护等措施,加强员工体温检测防护和疫情防控宣传,创造安全服务环境。

       四要树好“信心”。保持良好心态,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听从号令、全力配合,默默支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发现谣言及时制止;关注官方疫情通报,遵循有关预防指引,积极做好个人防护,用心守护家庭安全,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文明的城市、美好幸福的家园。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双测温两报告”宣传口号


1.每日自测两次体温,发热立即如实报告

2.自觉做到自测体温,履行防疫个体责任  

3.发热不自行买药或就诊,及时报告寻求科学治疗
4.自测体温超过37.3℃,请立即向村居单位报告
5.积极配合公共场所体温检测,筑起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6.发热漏报瞒报迟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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