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实验小学

红领巾寻访百年光辉足迹——访党员先锋榜样胡国运

编辑: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1-04-28 11:22


        自2020年建队节当天,二(3)长安剑中队成立以来,队员们开展了学法、懂法、用法、讲法的多项活动,感受到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一路呵护。

在这个假期中,长安剑中队的小队员们计划对公检法系统中的共产党员先锋榜样开展系列主题寻访,用实际行动,走近那一群执法律之剑,守护老百姓心中公平与正义的人,在优秀党员的事迹中,更加深刻地了解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   


大家好!我是山东省实验小学二(3)中队的张赫轩。在“红领巾寻访百年光辉足迹”主题实践活动中,我寻访到,全国劳模法官--胡国运,他两袖清风、铁面无私、不畏强权,一身正气,被老百姓誉为现代版的“包青天”,他的事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胡国运同志1987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江西高院副处级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6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他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他敢于担当、勤勉敬业,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办案、冲在一线,直至生命最后时刻仍在办理案件。他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投身江西法院家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制定涉网络侵权、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审理指导意见,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实干家。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教育约束家庭亲属,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胡国运同志,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网络侵权审判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是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是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和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先进典型。对党忠诚、廉洁自律、担当作为,胡国运坚守初心,诠释了一名法院人最纯朴最执着的守候,他用生命的厚度,活成了一本闪耀法治精神的“行走的榜样之书”。胡国运始终坚守着中共党员的初心使命,践行着法律人最本真的信仰,诠释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涵。他的一生,是有价值的。”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索取什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干警马聪聪认为,胡国运用一生践行这句话,“他用沉甸甸的为民之心称出了公平正义的重量,他的人生正如胸前的法徽那般,无声但有无穷的力量。”何为君子?君子最大的特征是“无愧”,无愧于家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内心。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警马群心中,胡国运就是这样“无愧”的君子。“胡国运虽然离开了,但是他的精神将永存。作为法院人,我们将追寻他的足迹,完成他未尽的事业——对正义不断的追求,对人民不懈的奉献。”马群的眼神诉说着坚毅。 


胡国运同志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更是一位人民的好法官,同事的好榜样。他用实际行动一直在坚守。他清廉自律,公正为民,不只是空洞的口号,胡国运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法律的敬畏,对权力的敬畏,切切实实的一直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谨细致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机械也不失温度,他知道一份判决影响的可能是当事人的一生,绝不敢马虎。胡国运同志的一生,是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的一生饱含自律、人品与初心,他有限的生命里,牢牢守住了天平的正义,将人生的每一步走的铿锵有力、气正风清。我们要像胡国运法官一样把手中的工作都干好,不用于以权谋私,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不愧于心,不愧于行,让法治事业始终保持春意盎然。“我这个人不贪图享乐,不喜欢八面玲珑,更不愿意为利益向人低头。我这一生只想追求一个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胡国运总是对妻子这么说,也用了一辈子这么做。这就是胡国运,青年风华正茂,壮年堂堂正正,中年顶天立地,把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铿锵有力,走出了一名人民法官可以做到的极致。他不仅是“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更是诠释法治精神的一本“行走的榜样之书”。

通过寻访人民的好法官胡国运,使我懂得了,要好好学习,勤于思考,从小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长大了争取做一名像胡国运伯伯一样的的好法官,好党员。他为人正直,一身正气,廉洁自律,敢于担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学习中,用自己的行动为红领巾增光添彩,从点滴做起,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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