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们、同学们:
泉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022年是《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的第五年。禁放工作四年来,全市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人人参与禁放,连续打赢蓝天保卫战,禁放烟花爆竹已成为我市文明建设的靓丽名片。
春节将至,北京冬奥会开幕在即,为了让我们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我们倡议如下: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争做文明群众,守法公民;
二、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以印年画、打锣鼓、剪窗花、制作灯笼等方式代替烟花爆竹喜迎新春;
三、积极宣传和倡导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亲友响应倡议,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让我们齐心协力,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携手共创引以为傲的“泉城蓝”。
山东省实验小学六(4)中队 童瑶 怀恩灿 郑皓月 2022年1月27日
剪贴窗花迎春的习俗是在宋元后开始兴起的,是农耕文化的特色产物,寄托着辞旧迎新,接福纳祥的新年寓意,千百年来深受人们的喜爱。
中国的灯笼是世界上发明最早的便携照明工具,而中国的春节灯笼又称为灯彩,起源于1800多年前的西汉时期,过年挂灯笼可以烘托新年的气氛,又增加了喜庆的味道,象征合家团圆、事业兴旺。
慈牛摇尾沓然去,福虎献瑞入户来。过文明年,过欢乐年,禁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一方蓝天!
撰稿:童瑶 怀恩灿 郑皓月
指导教师:韩祥鹏
审核:王莹 张颖超